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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政课 | 这八部电影,带你揭开法律电影的神秘面纱

北中医胡兵的公号 读读马原著2 2022-09-14


本文原载自法律出版社,作者是刘宁和郭林虎。


放眼世界,几乎每个法院的建筑上都有天平的标志。它代表了正义和公正。在法庭上,人性的高尚与丑恶,勇气与恐惧,各种观念的纠葛,无法掩饰,无法作伪地展现出来;而激烈的庭辩中又处处闪烁着智慧的光彩。

 

与所有心怀正义的人们一样,小编其实一直很喜欢看法律题材的电影,也就是所谓的法庭片。

 

银幕上,派克曾在这里面色凝重地为黑人伸张正义;科斯特纳曾在这里作出令人喘不过气来的陈述,为自由大声疾呼;马特·达蒙曾在这里为儿童争取权益;汤姆·克鲁斯曾在这里为揭露律师事务所的黑幕绞尽脑汁……

 

然而,由于国情的不同,由于法庭片涉及了太多的专业知识,它又是那么看起来云里雾里的一种影片。在那些精彩的影像之外,我们脑海中总悬着一个个大大的问号。现在,让我们来揭开法律电影面纱的一角,更深入的窥探一下它的容颜吧

 

揭开法律电影的面纱

 

一、判例制

 

还记得当年香港有一部影片叫《法外情》么?此片红极一时,引出后来《法内情》、《法中情》等一批法庭片。当时,既为被案情的起伏和双方律师的唇枪舌剑所吸引,又为法理中透出的人情所感动。不过,当时很不解的是,那些法官、律师何以要戴着可笑的银色假发?为什么律师要对着那两排普通百姓侃侃而谈?


 

后来才明白,香港一直是英国的殖民地,法律体系自然也来自英国。英国和美国的法律体系被称为海洋法系(也叫英美法系)。那些假发以及陪审团都是英美法系的特色。开始时美国跟英国有样学样,在像《帕拉亭案件》这样的好莱坞老片中,假发、律师袍等等一个都不能少。


后来美国则变得日益开通散漫,不像英国人那样拘禁保守--法官不用在大热天也戴着假发,律师穿个西服似乎比穿律师袍更有风度嘛。至于采用了大陆法系的欧洲各国(最有代表性的是法、德),还有亚洲的日本、中国大陆(包括台湾地区),都因为没有这种容易出彩的法律体系而痛失了拍出精彩法庭片的先天条件。 

 

当然,两个法系最大的不同倒还不在法官律师的穿着打扮,而是法的渊源,也就是以什么作为断案依据。英美法系采取的是判例制,拿以前类似的案件作为审判的依据。你常常会看到影片里的美国律师狂查资料,找的就是以前的判例。在《造雨人》里面,马特·达蒙就是找到了一个被人遗忘的相似案例,由此反败为胜的。

 


这在客观上也帮了电影一个忙:

在法庭上谈谈以前的案子总显得有意思一些吧,大陆法系的国家只能以立法为判案依据,随你再如何声情并茂,在银幕上背诵法律条文还不让观众都睡死过去?

 

二、陪审团

 

为什么影片中的律师总是对着几排陪审员滔滔不绝的说,而不去理会法官?


为什么律师总说他们相信人民,相信陪审员会做出公正的判决,而不是法官?


为什么律师总说这是我挑的陪审团,胜利应该是我的?太多的为什么让我们看美国的法庭片总不是那么酣畅淋漓。这陪审团到底是怎么回事? 


难道随便抓几个人让他们决定有罪无罪是种好的法律制度么?

 

陪审制度可以说是当今美国司法制度中最为重要和独特的一部分,也是海洋法系与大陆法系的重要区别(当年,美国造英国的反,原因之一就是英国当局剥夺美国人应当享有的陪审团审判权利呢!)。

 

在美国法庭审理中取胜的关键是说服陪审团,因为最后做出裁决的是陪审团,而不是高高在上的法官。陪审团裁决被告有罪还是无罪,然后由法官量刑。由最普通公民组成的陪审团来决定一个嫌犯的命运,这样做符合美国的平等公正精神。所以,能否组成一个对自己有利的陪审团将直接影响案件的结果。

 

作为一个美国公民,他有可能在一天醒来以后接到个电话,要求他担任陪审员。法官是从法院管区内通过社会保险号码或者电话号码黄页随机挑出几倍于陪审团所需的人数参加初选的。候选陪审员应当在种族、年龄、性别和其他方面准确反映社会中各阶层的状况。能成为陪审员也非常不容易,与案件有关的人都不行,有职业思维习惯的,例如律师、医生等也不能担任。然后,律师会通过几个简单的问题来进一步选择陪审员。这主要是为了删除那些因为环境和经历而有思维倾向或种族倾向的人,以防止被告受到不公正的裁判。



有一定思维定势的人确实不利于最终裁决的公正性,比如在经典老片《十二怒汉》末尾,陪审团其他成员最后都已转变立场,只有3号陪审员死死咬定被控杀人的贫民区男孩有罪,原来他因为自己的儿子离家出走,所以迁怒于所有的不良少年。



在《魔鬼代言人》这部被认为是美国辛普森杀妻案翻版的影片中,基努·里夫斯挑选陪审团成员的戏和现实中辛普森杀妻案的选择过程也极为相似:如果陪审员是有过被丈夫殴打或者虐待经历的女性,那么一般就会认为她已有了思维倾向,肯定会被辨方删掉,而控方就会希望她留下。例如,基努·里夫斯在挑选陪审员时认为那个自制衣服的黑人会是一个愤世嫉俗、厌恶权贵的人;那个一本正经的天主教徒从表情上看极为想成为陪审员,让不忠的男人得到惩罚。

 

通过对话,候选陪审员的穿着甚至一些小动作来确定陪审员的思维倾向全靠律师的职业素养和直觉。到最后,一般会选出12名正式和12名候补陪审员,在正式陪审员因为一些特殊原因退出的时候,就需要候补的补上去,这24名陪审员都要经过控辩双方的认可。 

 

在有些时候,如果新闻媒体的报道和社会舆论会妨碍到陪审员们做出正确的判断,会由美国政府出钱把陪审员隔离起来,严禁与外界接触,打电话也是绝对被禁止的(《十二怒汉》中陪审员们所有与外界的交流都是由一个法警完成的),政府用纳税人的钱供他们吃住,还给这些陪审员一天几个美金的补助,直到案件结束,从这儿也不难理解为什么美国案件的审理花费会那么高。雪儿主演的《嫌疑犯》中,整个陪审团都被隔离了,因为法官认为陪审团成员与律师私下接触过,不隔离会影响案件的审理。《造雨人》里也出现过相关的情节:马特·达蒙饰演的小律师做出和某陪审团成员发生接触的假相,引得对方律师在法庭上质疑该名陪审员的品质,结果竟被对方当庭痛揍。影片藉此来表现初出茅庐的新手如何另辟怪招和那些"老江湖"、大律师斗智斗勇。 

 

判定被告有罪,必须是12个陪审员的一致意见。影片《十二怒汉》的基本情节就架构在这一原则之上。影片开始时,12个陪审员中有11个一致通过被告有罪,只有八号陪审员亨利·方达提出异议。在接下来将近二十四个小时的时间里,八号陪审员围绕着凶器弹簧刀是否独一无二,火车呼啸而过的环境下喊叫能否被听清,楼下老头的证词在时间上的矛盾,凶手握刀姿势的差异,以及邻居目击者在视力上的缺陷,提出一连串疑点,最终艰难地说服了众人。只要有一个人不同意,只要有一个人认为检察官的证据还没有达到"超越合理的怀疑"的地步,被告的罪就判不下来。这也是美国刑事案件审判的定罪率很低的原因。

 

三、律师(lawyer)

 

毫无疑问,在大部分的美国影片中,律师都是以唯利是图、狡诈和善于说谎的面貌出现的。太多的法庭片里都有原本尖锐对立的控辨双方开庭前在一起讨价还价的场面,这更使我们对美国式坏律师的印象更为深刻,以为美国的律师和检察官个个都是进行私下交易的龌龊小人。像《好人寥寥》中就出现控方要求辨方用认罪来换取服刑半年后假释出狱的场景。当然这全都是一种误解,它就涉及到了西方法律中独有的辨诉交易(Plea Bargaining),也就是在法官开庭审理之前,处于控诉一方的检察官和代表被告人的辩护律师可以进行协商,以检察官撤销指控、降格指控或要求法官从轻判处刑罚为条件,换取被告人的认罪答辩(plea of Guilty)以达到节约诉讼成本,快速结案的目的。

 

其实从辩诉交易的效果来看,辩诉交易往往对"职业"犯罪人更为有利,而对偶犯和非"职业"型的犯罪人不太公平。因为"职业"犯罪人有更多筹码与检察官讨价还价,在辩诉交易中更能迫使检察官让步,得到更加宽松的处理。而且从犯罪经验来看,"职业"犯罪人知道如何利用手中的信息和检察官讨价还价,即使律师建议他接受交易,他也能够凭经验继续拖延。偶犯和非"职业"型犯罪人则不同,经历刑事程序经验的缺乏使他们更难以忍受审前的羁押,往往急于接受检察官提出的交易条件,结果对自身权利保护不够。

 

在电影中律师常被称为"诉棍",其实就是因为律师大都唯恐天下不乱,没有诉讼、二审和再审,他们怎么挣钱?为了进入诉讼程序,很多律师都不倾向达成辨诉交易。影片的导演也不喜欢辨诉交易,不论他的主人公律师是好是坏。想想也是,达成了辨诉交易,案件就结束了,电影还怎么演下去?

 

四、证人(Witness)

 

激烈的法庭辩论中,最能体现律师水平的就是律师和证人之间的唇枪舌剑了,但是我们却常听到一些与案件无关的问题,例如你年轻的时候作过什么,说过什么等一些私人问题。接着,你最熟悉的另一个法庭场景就出现了,对方律师站起来大声咆哮着"objection!"向法官表示抗议,接着说"这与本案无关"。有个笑话是说美国律师如果在法庭上走神了,那么他回过神的第一句话肯定是objection,然后就是那句著名的"这与本案无关"。在美国的法庭上被告可以是很悠闲的--他有权保持沉默。苦的是证人,交叉询问制度让他受尽控辩双方刁钻的诘难。律师都要在审理之前教自己的委托人如何回答问题,如何技巧地避而不答。这里面的学问可大了。

我们可以这样理解证人的品行在案件审理中的重要性。假如你在一碗面里发现了一条虫子,肯定不会再去品尝这碗面好不好吃,而是把它全部倒掉。当一个人的道德品质都值得怀疑的时候,谁还会相信他的证言?这种侧面进攻的方式是大部分律师最喜欢使用的方式,常常能够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五、歧视(Discrimination)

 

格里高利·派克在《杀死一只知更鸟》(《To Kill A  Mockingbird》)中扮演的为黑人伸张正义的芬奇律师被认为是美国历史最伟大的银幕英雄之一。这种关于种族歧视的影片在美国比比皆是,以至于我们一说起歧视就想起黑人、白人、拉美人、亚裔人在美国那些拎勿清的事体。其实在美国很多我们习以为常的事情都可以控告歧视:性别、年龄、高矮、胖瘦等等,不一而足。例如,如果哪家公司招聘中说只招收35岁以下男性,那么这家公司就等着吃官司吧!因为这是对女性和年龄偏大人士的歧视。曾经也有美国的肥胖人士控告美国的电影院说椅子过于狭小,是对他们的歧视。这其中当然也有对于同性恋以及艾滋病患者的歧视。

 

 

《费城》中律师事务所解雇了患有艾滋病的汤姆·汉克斯,这是不是能说明汉克斯因为他的一些私人(privacy)情况而受到了歧视(不公正待遇)?像生活中一样,歧视有时是很难界定的,因为你无法把被告的思想、态度呈现在陪审团面前,只有通过已经发生的事实以及这些事实间的关系来证明。

 

能让陪审团得出安迪受到歧视的原因:


1、在事务所得知汤姆·汉克斯身患艾滋病之前,即将提升他为事务所的合伙人之一,也就是进入老板阶层。

2、汉克斯在事务所工作表现良好,负责所内最为重要、涉案金额巨大的案件。

 

而结果是:


有以上表现的他却被解雇了,中间的转折点就是他们发现他身患艾滋病,同时他又是同性恋。最为有力的证据证言就是事务所合伙人以往对于同性恋的嘲讽和鄙夷,这就给了辩方很大的帮助。

 

被歧视的人通常都是社会的弱势群体,通过法律诉讼,他们找到做人的尊严和平等。这类影片也往往能唤起人们对被歧视人群的巨大同情甚至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尽管电影采取的是很讨巧的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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